包含妻子和情夫开房记录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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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跟情人在外边过夜,我是否报警?

这个报警估计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你知道具体位置可以去桌角,抓到这一句,就可以爆炸元,还有就是找到确实证据,你才能动手,不然容易被诬告。

女子怀孕8月与62岁老汉酒店开房,发生关系后猝死,法院怎么判的?

法院最终判了这名女子阿娇负主要责任,情夫罗某负次要责任,而宾馆的经营者需要负连带的责任。最终是罗某赔偿了阿娇父母四万多块钱,宾馆的经营者赔偿了几千块钱,而阿娇自己则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阿娇怀孕八个月和情夫开房后猝死

阿娇是一个贵州的女孩子,虽然已经和丈夫结婚了好多年了,但是因为两个人一直都没有领结婚证,所以只能算是事实关系的夫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面的夫妻。而阿娇和丈夫的关系也并不能算是很好,和丈夫在一起也是看中了他是一个老实人。所以在丈夫外出打工的时候,忍不住和自己之前的情夫罗某联系上了。

阿娇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情夫。但是因为两个人的年纪相差太大,所以家里人并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后面,阿娇只能和现在的丈夫在一起,但是心里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情夫,自己也经常和情夫见面。这次趁着老公外出打工,刚好和情夫罗某取得了联系,因为两个人已经长时间没有见面了。

所以在开房的时候,就比较激烈。后面第二天,罗某发现事情不对劲,等意识到的时候,阿娇已经死了。最终,经过法医的鉴定,排除了罗某的犯罪嫌疑,阿娇的死亡原因是妊娠期的高血压发生,而猝死了。

法院判阿娇负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次要责任

得知这件事情的阿娇父母,把阿娇的情夫罗某和宾馆的经营者一起告上了法庭,并且索要高大20万元的赔偿。不管是罗某,还是宾馆的经营者都觉得非常的冤枉。在罗某的角度来看,他和阿娇两个人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并且阿娇也没有领结婚证。

这次也只能算是一个意外,毕竟大家都不想有这样的事情的发生。而宾馆的经营者更冤了,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怎么都算不到自己头上。自己因为这件事情还有可能要关闭宾馆的经营。

但是,在法院的判定之下,阿娇虽然要为这件事情付主要的责任,但是阿娇的行为虽然违背了道德,并没有违法。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的罗某,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需要赔偿阿娇的父母4万多块钱。而宾馆的经营者因为没有好好核实两个人的情况,并且这个事情是在他所经营的场所发生的,需要赔偿几千块钱。

这件事情,可以说不管对于哪一方来说都是一个悲剧了。阿娇为了和情夫见面,而付出了声明的代价。而情夫罗某和宾馆的经营者也因为和这个案件有或多或少的关系而做了相应的赔偿。

辽宁一男子用妻子与情夫幽会的视频向情夫敲诈勒索,你如何看待他的行为?

男子的行为很奇葩,面对妻子对婚姻家庭不忠,他想到的不是维护自己名声和颜面,而是勒索敲诈情夫。由此也可以看出,男子和妻子之间的感情,真的已经淡如水。也难怪妻子,会同别的男人幽会。

事情发生在辽宁,男子和妻子结婚多年,早已没有了当时的甜蜜,生活也过得平淡如水。妻子平日里不爱打扮的人,竟然开始精心打扮,而且偶尔也会带鲜花回到家中。众多反常举动,引起了男子的注意,通过给妻子手机安装监控,得知了妻子的秘密。

得知秘密的他,起初恼怒异常,过后冷静下来,便找到情夫,索要10万元,不然就将视频证据,发给情夫老婆。

一、男子行为太奇葩

男人最不能够忍受的行为,便是自己爱人不忠,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很多故意伤人案件,便是因为爱情、婚姻中出现了第三者。遇到这样一个情况,男性很难保持理智,用和平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

这位男子被老婆“绿了”以后,想到的不是出气,维护自己名声和颜面。反而是勒索妻子情夫,从中获得不义之财。这样一个做法,让人觉得非常无语。

二、行为触犯法律,会害了自己

男子发现妻子秘密当天下午,就找到了情夫,原来情夫就是自己的邻居。他威胁情夫,给自己10万元,否则就让他老婆,看到这段视频。情夫无奈之下,答应了男子的要求,却苦于无法凑齐10万元。

时间过去了一天,男子没有收到钱,便觉得对方不想给钱。便将勒索金额从10万元,提升到了15万元。扬言不给钱,就将两人视频,发布到网络上。

最后情夫选择报警处理,而男子也因为敲诈勒索被抓。男子的处理方法,让自己从有理的一方,变成了理亏的一方,成了偷鸡不成蚀把米。

妻子与情夫开房,丈夫去捉奸,情夫逃跑时跳楼摔死,丈夫要负法律责任吗?

如果在捉奸过程中,“丈夫”等人没有对“情夫”进行胁迫,而是“情夫”自己害怕被捉,自己选择的跳楼的,“丈夫”等人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我们就选择近日江华县人民法院一起判决来解释一下。

一、基本案情:

永州江华县李某得知自己的妻子与情人去宾馆开房,叫上了自己的四个朋友一同前去捉奸。在他们夺门而入的时候,妻子的情人为了不被发现,想要从窗户逃走,但却不小心坠楼身亡。事后,这名坠楼身亡男子的家属, 将李某夫妻及四个帮忙捉奸的人、以及宾馆起诉法院,请求赔偿八十多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人踢门行为不一定使“情人”的生命受到威胁,爬窗户是情人的自愿行为,从楼上掉落是属于意外,所以相关人等不需要对“情人”的死亡担责。最后,法院认为酒店的安全措施不完善,所以综合考虑,要求酒店方赔偿四万元。

二、“四哥有法说”以案析法:

1、这起案件实则是一起侵权之诉。通俗来讲,要想让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的一方就要举证对方存在违法行为、过错。对于一般的侵权案件来讲,无过错是无需担责的。在“情人”坠楼身亡事件中,李某及其它捉奸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过错?首先说,李某的妻子与“情人”开房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挑战社会底线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其次,李某作为偷情行为的受害一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行为。李某的捉奸行为不存在违法行为,道德上也不能进行否定评价。最后,“情人”跳楼是李某等人破门而入之前,并不存在辱骂、威胁等行为。只能说“情人”跳楼是自主选择,而不是出于捉奸等人的直接胁迫。因此,可以说翻窗意外坠亡是“情人”自主选择的结果,与李某等人无直接关系。

2、对于法院判决宾馆担责问题。宾馆作为公众场所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如果宾馆在安全设施上存在瑕疵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媒体没有介绍清楚宾馆究竟存在什么样的过错,法院判决宾馆赔偿的理由是什么。“四哥有法说”感觉宾馆有点和稀泥,因不知道具体情况,这一点不再细讲。

三、“四哥有法说”提醒大家:

发现自己的婚姻对象存在婚外情行为,是谁都会恼怒,捉奸行为也在情理之中。从相关案例来看,捉奸行为处理不当,很容易会从“受害者”转变成“施害者”,出现重大伤亡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为此,在这里给大家提醒一二。

1、怀疑自己的婚姻对象存在婚外情行为,是否去调查、去捉奸,要把对婚姻、对家庭、对子女等影响考虑清楚。作者认为,如果自己不想离婚,最好不要去证实那种恶心的场面,得不偿失。

2、如果想在离婚过程中占据主动,或者争取多分财产,调查证实对方的婚外情行为,也是有必要的。但这种证据需要合法取得,不能存在违法、暴力、侵犯隐私行为,否则法院不会认可。特别是录像证据中出现殴打、辱骂现象的,法官绝对不会采信据以判案。

3、在捉奸过程中,不要存在暴力殴打、言语威胁、辱骂等行为,只需要取证证明婚外情属于事实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出现向第三者索要钱财的行为,这种行为很容易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山东淄博一妻子送孩子上学后与情人开房,丈夫反而被判刑,这是怎么回事?

家长陪伴学生去上补课班,学生在上课的时候,一些家长选择在门外等候,玩玩手机顺便时不时偷看一下学生的学习状态怎么样,也有的家长在这期间给学生买点吃的,方便学生补充能量,总之我们只要站在补课班外面,就能看到这些家长对于学生的关爱。

但山东淄博发生一件事,这个家长倒是特例,在学生补课期间偷约情夫,甚至最后将丈夫送进监狱,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件事到底怎么发生的。

山东淄博一妻子送孩子上学后与情人开房

山东淄博发生了一个“离奇“的事情,妻子张某在送孩子去上补课班,打扮得十分靓丽妖娆,这让丈夫孙某不禁起了疑心,于是跟踪了妻子出行,果不其然这位妻子很不一般,在将学生送到补课班参加珠心算培训后,并没有像其他家长一样,等待外面看学生的学习情况,而是选择去宾馆和情夫约会,网友也称这个家长真是时间管理师。

丈夫发现妻子偷偷打扮出门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位家长曾经多次以出差加班等借口不回家,也不管学生,所以这次丈夫才决定看看妻子到底在做什么,结果不出所料家长在送完学生后,乘电梯去了宾馆,在门外听到了妻子和他人调情。

丈夫找到保洁阿姨谎称没带房卡,在阿姨的帮助下,丈夫进到房间,眼前一幕让人惊讶,没想到妻子穿着情趣内衣和情夫躺在床上,这让丈夫心里难过,更为气愤,便打了男人一圈,质问妻子“本以为你带孩子上辅导班,却把孩子留下来,自己做这种事?”但没想到丈夫的一拳却让自己成为了过错方。

结局很反转,丈夫成了过错方

在妻子穿上衣服离开后,丈夫和这位情夫说起了赔偿的事情,丈夫要求这位男生拿出6万赔偿,最终男生只给了2.5万,这件事也就画上了句号,当晚妻子便搬了出去,两者开始协商离婚,却在争夺抚养权上无法协调,笔者看法这位学生肯定要跟着父亲,最起码从我们的角度,这位丈夫是一个对家庭对学生负责的人。

丈夫也是这般想法,于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索要学生的抚养权,但没想到孩子没要到,却等来了“敲诈勒索”的控告,情夫报案称丈夫敲诈勒索,最终丈夫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交了5000元的罚金,丈夫成了过错方,甚至丈夫的家属早已经把2.5万元还给了情夫,希望能够出具谅解书,但情夫却一直不肯松口,最终丈夫6个月刑满出狱。

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我为这个学生痛心,这位妻子完全没有成了母亲的资格,也坑害了学生,最重要的是让学生的父亲有了案底,这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将来,未来学生想要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铁饭碗岗位,政审是必查的环节,显然学生因父亲的案底,这些岗位都不能入选,也无缘铁饭碗,这位母亲图自己的痛快,完全不顾学生的未来和感受,学生也要背负家长的名。

这个家长可以说是自私自利,更不应该争夺抚养权,这位父亲只是单纯冲动没脑子,血气方刚,但在教育学生和对待学生上没有任何问题,但这位母亲则是把学生的利益全然不顾,更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将来,如果当时她能够找情夫求情,网开一面,避免丈夫入狱,学生也不会受到影响,结果这位家长只图自己的爽快,不仅做出了不伦之事,更是毫无底线。

其实家长们也要多多考虑,要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因素,不能贪图自己的痛快,要多想想学生的未来,才是正确的选择,不要即丢了家庭,也丢了学生的前途,才最让人寒心。

妻子出轨三人丈夫原谅,后又被丈夫连捅九刀,这又是为何?

因妻子婚内多次出轨,本想着原谅对方的他,最终没能控制住自己,杀害了对方。在江苏无锡务工的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并缓期两年执行。记者30日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仍在处理中,而案件的发生过程令人深思。

1990年出生的李某和1998年出生的林某,均来自贵州,来到无锡打工后,租住在无锡市新吴区一群租房内。

据了解,两人于2013年认识,2016年生下一子,并在2019年领取了结婚证,夫妻感情据说挺好。

变故发生在2020年的5月24日。当天早上,李某翻开妻子的手机,发现其搜索过“打火机、钱包、钢笔、怎么刻字”等字样,产生了怀疑,便问对方是否有事情瞒着自己。在李某答应只要好好坦白就能原谅的情况下,林某承认2019年4月份在广东打工时,和一男子发生过性关系,其后还一直保持联系,并送了打火机作为礼物给对方。同时还承认,在丈夫李某2020年1月到3月回老家的期间,她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一男子,并在两人的暂住地发生过性关系。

当天下午,林某又承认自己还和另一个网上认识的男子开过房,但和这些人都不再联系了。在林某发誓再没有其他人时,李某心情平复了不少,并在当晚6点多表示,即使发生了这么多事,但是选择最后原谅她一次。两个人和好后,林某还出去买了晚饭和水果给李某。

但晚上9点多,李某翻开妻子手机发现线索并确认妻子就在几天前还和其他人开房后,顿时火起。尤其是妻子有关夫妻生活及孩子到底是谁的等问题上的态度,让他彻底爆发。扭打中,李某拿起旁边的水果刀,刺向了林某。几个小时前,妻子正是用这把水果刀削水果给他,并买了晚饭,以示和解。

已经失控的李某,共在妻子的肩膀和胸前扎了九刀,最终致其死亡。

我在这里,奉劝所有在婚姻中被受伤害的一方,一定本着克制理智的心态去解决所有的出现的问题,当你火冒三丈的同时,好好的冷静的去想,这个伤人入骨的人,值得为她大动肝火吗?还去杀人根本就不值,凡是在婚姻中出轨的无论男女,绝不会给他她任何机会,远离他她们及时止损保全自己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4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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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10-02 下午 04:44:28

    我的老婆跟情人在外边过夜,我是否报警?这个报警估计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你知道具体位置可以去桌角,抓到这一句,就可以爆炸元,还有就是找到确实证据,你才能动手,不然容易被诬告。女子怀孕8月与62岁老汉酒店开房,发生关系后猝死,法院怎么判的?法院最终判了这名女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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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10-03 上午 01:32:28

    让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的一方就要举证对方存在违法行为、过错。对于一般的侵权案件来讲,无过错是无需担责的。在“情人”坠楼身亡事件中,李某及其它捉奸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过错?首先说,李某的妻子与“情人”开房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挑战社会底线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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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10-03 上午 01:17:14

    员,事业单位等铁饭碗岗位,政审是必查的环节,显然学生因父亲的案底,这些岗位都不能入选,也无缘铁饭碗,这位母亲图自己的痛快,完全不顾学生的未来和感受,学生也要背负家长的名。这个家长可以说是自私自利,更不应该争夺抚养权,这位父亲只是单纯冲动没脑子,血气方刚,但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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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10-02 下午 09:47:51

    人等不需要对“情人”的死亡担责。最后,法院认为酒店的安全措施不完善,所以综合考虑,要求酒店方赔偿四万元。二、“四哥有法说”以案析法:1、这起案件实则是一起侵权之诉。通俗来讲,要想让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的一方就要举证对方存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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