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对方允许擅自将自己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公开的行为构成侵权吗?
你好,属于侵权行为!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允许不得泄露和公开、随意刺探。与他人的聊天记录是否可以先不特定的第三人公开应当征得对方的同意,否者,受害方有权利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还可以依法要求传播者承担侵权责任。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在涉诉纠纷中,向司法机关提供用于证明相关事实的聊天记录是允许的,不涉及隐私权侵权。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聊天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但需要对其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补强。
支付宝的转账记录类比银行的转账流水,可以证明双方间存在财产往来,但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只要能够初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就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但根据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若想微信聊天记录在审判实践中作为定案证据的话,则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非实名制微信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
3、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
4、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时想要证明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微信聊天能做法律证据吗
一、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做离婚证据吗
1、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在只有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如果想达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认定的,但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网络聊天证据一般都是证明爱人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性关系、同居、暧昧关系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会对对方提出的网络聊天的证明内容进行否认,而且会对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进行质疑,法院对网络聊天的证据能否采信,还要看有没有其他辅证,现将该问题论述如下:
(1)如果是举证一方与自己爱人的聊天记录,一般情况下公证处会提供公证服务,不会涉及到隐私权的问题。该证据的取得与视听资料中的录音证据一样,并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也不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
(2)如果是通过破解自己爱人的密码获取的聊天记录,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主要焦点是针对证据的取得方式的合法性问题。
二、外遇离婚证据该怎么收集
1、婚外情离婚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2、关于证据收集: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4)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3、至于离婚财产分割,法院一般会照顾无过错方。
三、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即是一方无过错的应该多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离婚如果对方手上拿着另一方的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及开房记录法院会怎么判双方的财产?
一般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因此男方出轨,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男方不必然就少分,甚至不分,女方不必然就多分,甚至全分。这要看出轨的程度,是不是达到了婚姻法所规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一般来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同居具有一定的持续期间。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开房,不宜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综上,如果男方出轨,且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一种、第二种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等。
老婆网上暧昧聊天,并向其经济转账,算损害共同财产吗?
只要是婚后所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所以你妻子的行为算是损害共同财产。同时你妻子属于过错方,你离婚的时候可以申请对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同财产的时候,男方不必然就少分,甚至不分,女方不必然就多分,甚至全分。这要看出轨的程度,是不是达到了婚姻法所规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一
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非实名制微信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3、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4、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时想要证明的事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