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的电话是多少
国家卫计委的电话根据不同的用处共分为4个的,分别为:
总机:010-68792114
媒体热线:010-68792084
咨询健康知识和卫生政策请拨:12320
咨询计划生育知识政策、进行投诉举报请拨:12356
12320属于卫生行业政府公益热线,是卫生系统与社会和公众沟通的一条通道,是社会公众举报投诉公共卫生相关问题的一个平台,是向公众传播卫生政策信息和健康防病知识的一个窗口。
它是卫生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最终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扩展资料
12320的主要职责:
受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案件的举报;
受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投诉;
受理公众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提供中国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保健方面的咨询服务;
开通的城市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联动机制,公众的举报、投诉和建议均能迅速地转办给相应的处理部门,并及时获得处理进展或结果的反馈,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给公众。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电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20
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是什么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2002年1月7日
需要全文可以传给你,把你邮箱留下
中国卫计委电子邮箱
可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网上来信”发送:
医生规培被压榨向哪里举报
卫计委。
卫计委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内设机构21个,并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历史沿革
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3月17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挂牌。
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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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系统涉及农民负担收费项目修改意见的通知
计价格〔1994〕400号1994年4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农业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3〕10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农业系统涉及农民负担需要修改的八个收费项目文件的具体修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渔业船舶检验费。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收费办法及其计费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526号)中附件一(《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收费办法》)第七条全条内容取消,同时核减收费标准,将附件一第三条第二款改为:"钢质渔业船舶检验按《渔业船舶检验计费规定》计费标准的90%收费。"第三条第三款改为:"非钢质渔业船舶检验按《渔业船舶检验计费规定》计费标准的72%收费。"原附件一第八至十条依序改为七至九条。
二、农机监理规费。将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中第十条改为:"十、农机监理费和农机服务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根据各地反映的问题,对地方制定农机监理费作如下规定:第一、取消安全宣传教育收费;第二、取消对柴油座机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监理收费;第三、农机事故处理费收取范围只限于重大和特大农机事故;第四、取消农机监理费的层层上解部分,并相应核减收费标准。
三、乡镇企业管理费。取消从地方集中上缴农业部1%的乡镇企业管理费,并对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文件附件十七(《乡镇企业管理费管理办法》)作相应修改。
1.删去第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之后"和《乡镇企业财务制度》"的字样。
2.第三条改为:"乡镇企业按销售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劳务收入)的总额,以不超过0.5%的比例提取、缴纳管理费,在销售收入中列支。个别经济不发达地区经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可适当提高提取比例,但不能超过0.7%。具体提取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物价、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乡镇企业发展情况和企业承受能力以及管理部门人均管理费水平严格掌握,尽量减轻企业负担。随着乡镇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要逐步降低提取比例。"
3.第五条第一款改为:"乡镇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且乡镇企业投资所占比例在51%以上(含51%)的,按乡镇企业投资比例提取管理费,上缴给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企业投资比例在49%以下的,不提取、缴纳乡镇企业管理费。上缴管理费的计算公式为:应缴管理费=联营企业销售收入×乡镇企业占联营企业投资比例×提取管理费的比例。"
4.增加第十条,规定为:"经过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审计,确属亏损的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免缴乡镇企业管理费。"
5.原第十条顺延为第十一条,内容修改为:"乡镇企业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其原有经费拨款数额、收费收入缴库情况及其开支状况等,核定预算予以核拨。"
6.原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依次顺延为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
四、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黄渤海对虾资源保护增殖基金。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52号文规定的这三项收费上缴部分,主要直接用于洄游性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和对虾资源增殖放流等生产性开支,故可以保留,按原规定继续执行。
五、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检疫费。取消省级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从防疫收入中提取平衡调剂费用。
上述收费项目涉及的文件,除修改部分按本通知执行外,其他部分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2353号2003年12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0号)规定,我们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决定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下列收费标准
(一)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标准。一个批次出栏猪、牛、羊50头、禽1000只以上的,动物检疫费收费标准降低30%;日屠宰猪、羊500头、牛100头、禽10000只以上的屠宰厂,动物产品检疫费收费标准降低30%。即均按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附件四《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二)农机监理标准。将现行拖拉机号牌费收费标准,由不反光号牌每副最高不超过30元降低为25元,反光号牌每副最高不超过50元降低为40元。同时,取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九二”式拖接机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225号)第一条第二款“补发拖拉机牌证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的规定。
(三)渔业船舶检验费标准。将总长为12米以下渔民自用从事捕捞渔船的收费标准降低10%,即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559号)规定收费标准的90%收取。
(四)海事调解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即按照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附件十八《农业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规定费标准的70%收取。
二、上述收费标准降低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变更手续。
三、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包括原国家物价局、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制定的收费标准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卫计委护士电子注册入口
国家卫计委护士电子注册入口是: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注册方法如下:
1、打开浏览器,搜索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入口,在搜索结果找到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入口官网,
2、这时就来到了登录界面。
3、护士在注册账户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系统验证护士信息的依据,请认真填写。(注:姓名不是登录用户名,请不要输入字母及数字)。
4、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和邮箱,可用于密码找回,也可用于接收激活码,请如实填写。
5、照要求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您登录系统的重要凭证,请牢记。
6、用户登录并成功通过护士信息验证后,需验证您的手机号,如下图所示。手机号码验证成功后,激活码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若手机无法接收到验证码,请点击右侧进行邮箱验证。
7、然后正确填写护士执业证书编号,完成账号与护士执业证书的绑定。
8、安全验证完成后,请向您所在的医疗机构申领激活码,激活码会发送到手机或邮箱。正确填入激活码后,点击【确定】激活账户。
9、完成账户注册、激活之后,就可以用账号实现具体护士电子化注册和管理,包括个人信息维护和个人业务申请等了。
式拖接机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225号)第一条第二款“补发拖拉机牌证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的规定。(三)渔业船舶检验费标准。将总长为12米以下渔民自用从事捕捞渔船的收费标准降低10%,即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渔业船
到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入口官网,2、这时就来到了登录界面。3、护士在注册账户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系统验证护士信息的依据,请认真填写。(注:姓名不是登录用户名,请不要输入字母及数字)。4、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和邮箱,可用于密码找回,也可用于接收激活码,请如实填写。5、照要求
下图所示。手机号码验证成功后,激活码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若手机无法接收到验证码,请点击右侧进行邮箱验证。7、然后正确填写护士执业证书编号,完成账号与护士执业证书的绑定。8、安全验证完成后,请向您所在的医疗机构申领激活码,激活码会发送到手机或邮箱。正确填入激活码后,点击【确定】
找回,也可用于接收激活码,请如实填写。5、照要求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您登录系统的重要凭证,请牢记。6、用户登录并成功通过护士信息验证后,需验证您的手机号,如下图所示。手机号码验证成功后,激活码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