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利大于弊(黑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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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利弊 辩论赛 反方经典辩词

主席:各位老师、同学,2000年高一年级辩论赛经过七场硝烟弥漫的初赛和三场半决赛,今天将举行决一雌雄的总决赛。他们将对"中学生上网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展开一番辩论。正方高一(8)班代表队,他们的立场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反方高一(1)班代表队,他们的立场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

人类将步入信息时代,网络越来越强烈地介入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贴近我们中学生。中学生上网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呢?我方坚信: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我将从4个方面来阐述我方观点:

1.必要性。这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膨胀和爆炸,未来的世界是网络的世界,要让我国在这个信息世界中跟上时代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力军的我们,必然要能更快地适应这个高科技的社会,要具有从外界迅速、及时获取有效科学信息的能力,具有传播科学信息的能力,这就是科学素质。而因特网恰恰适应了这个要求。邓小平同志不是说:"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

2.实用性。网络世界资源共享,它就像一个聚宝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金山",谁勤于在这座金山上耕耘劳动,谁就会有所得。你可以从中最快地查找学习资料,可以学会更多课堂外的知识,并灵活地运用课内知识,促进思维的发展,培养中学生的创造力。上网还可以超越时空和经济的制约,在网上接受名校的教育,有什么问题,你也尽可以随时通过E-mail请求老师的指导。而且互联网上的交互式学习、丰富的三维图形展示、语言解说等多媒体内容,使得学习变得轻松、有趣,这是任何教科书都不可能具备的。

3.现实性。我省的曙光工程就是为了快速推进教育信息化,在我省每所中小学建立因特网教室,普及计算机因特网知识,推动中学生家庭上网,实现远程教育与知识共享为全省中小学生提供免费的网上课内外辅导培养中小学生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与意识,培养学生获取、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再看看我们身边,学校的网站不正搞的红红火火,林寿桦书记、陈欣老师不也建议大家去学校的网站看一看吗?年段、班级的网页不也都在紧锣密鼓的制作吗?

的确,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络存在着一些弊端,但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之下,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对是非、美丑、善恶的判断能力,塑造学生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在老师的正确引导和家长的指点下,必能使我们以一个正确的心态来应用网络这种工具。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让我们相信,我们今天所付出的一点一滴的努力,终将会聚沙汇塔,终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反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津津乐道地谈网上教育,但网上教育不过是商家的夸大其词的炒作罢了。不仅在中国,即使在美国权威杂志《今日美国》的调查表明:86%被调查的教师、图书管理员以及电脑管理人员相信,孩子们使用因特网不会提高他们的课堂成绩。

刚才对方辩友滔滔不绝,无非是向在座各位展示了网络在信息交流方面的快捷性和方便性。但我奉劝您对中学生上网可不要雾里看花,我愿借对方一双慧眼,把网络的利弊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从量上说,目前网络有三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第一类是网上安全问题,主要是指黑客、病毒和网上欺诈等;第二类是指传播色情暴力和仇恨的不良信息;第三类是形形色色的信息污染和垃圾,就在对方辩友慷慨激昂的四分钟陈词里,全球主要网站已经被黑客入侵了近200次,全球互联网计算机可能已经被最新病毒感染了170万台次……现实中,中学生上网已带来了诸多危害:

其一,据一项调查显示,不少的中学生成了小"网虫",沉湎于网上,将90%的时间用到网络游戏上,做了网络的俘虏,为网络所累,痴迷于"网吧"、"聊天室"不能自拔。不仅耽误了学习,甚至犯罪,据2000年4月《广州日报》报道,一名15岁的中学生为了"随心所欲"地上网玩网络游戏,竟然杀害自己的表姐,以达到占有她电脑的目的。

其二,中学生极易沉浸到网络的虚拟化生活空间中,一旦回到现实社会就产生一种孤独感,患上"网络疏离症",成天高唱:网络是我家,我的眼里只有它。这样对心理造成严重损害。同时在生理上中学生正处于快速发育时间,但是他们一上网就是四、五个小时,不仅眼睛超负荷运转,危害视力;也使得脊椎变形,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所以网络的这么多弊与网络在信息交流方面的快捷性、方便性这一利相比,难道不是弊大于利吗?

其次,从质上说,我们今天讨论特定主体是中学生,他们是特殊的群体,他们易于接受新鲜事物,求知欲望极其强烈,但他们生理、心理还未成熟,对待新事物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自制力差。这些固有的特征,与网络固有的问题,在本质上就构成了中学生与上网之间固有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所以现实迫使国家机关颁布关于网络管理的专项法律,但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无疆域特征也导致了法律难以奏效。正如尼葛洛庞蒂所指出的,在网络世界里,人类社会现存的法律,就好像一条条"在甲板上叭嗒叭嗒拼命喘气的鱼"。所以,在目前及可预见的将来,网络的种种弊端仍然存在。也许将来某年某月某日,网络将成为一方净土。但一万年太久,我们只争朝夕,现实是网络已经对中学生的身心构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同学们,面对我们的伙伴自投罗"网",而一"网"情深,为避免"网"事不堪回首,我们呼吁该下网时就下网,清清爽爽好时光。

正方二辩: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首先我想指出对方辩友在刚才陈词时犯的一些错误。 首先,对方辩友说美国有80%的教师、图书管理员经过调查发现,他们的孩子不能通过网络来提高成绩,可是我要问对方辩友,现在成绩能代表素质吗?我们国家现在正在推行素质教育,如果你们光讲成绩,那岂不是又回到了应试教育的死圈子里吗?

还有对方辩友举出种种的特例来证明网络对我们中学生的弊端。但是,我要说任何新事物在新生阶段总会产生一些不适应弊端,像工业革命以及各种封建生产关系等,虽然在刚产生时造成一定的坏影响,但我们能否定它的伟大吗?

目前我国正在推行素质教育的政策,在信息时代里,网络与素质教育可以说是一家人,其原因是网络可以打破时空界限,达到人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相互之间的互动交流,网络这个优势对素质教育帮助极大,可以说是给素质教育工作推上了双翅。

由于网络对素质教育的帮助,目前出现了"网上远程教育"这个名词,中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周游全球各地名牌学府,访问著名的图书馆,查询任何所需资料,足不出户就可参与学术研究,通过互联网从广泛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科目进行深造,借助在线公布的课程资料,从容地完成学业,考试后可以马上知道成绩,有了问题可以随时通过电子邮件请求老师指导。例如,北师大实验中学前几年就与北京电报局合作在东方网景网站上推出了北师大实验中学网校,实行同步教学,每周网校教学内容全部由实验中学年级各学科各周进度保持一致,读者在全国各地通过上网都可身临其境地接受全面教育。

目前,我国好学校和好老师并不多,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好学的学生对知识的渴求,互联网可以把原来限于有限时空里的优秀教学内容无限扩大,所有能上网的中学生都可以在网上接受到全国一流中学的良好教育,所以上网就显得尤为重要。

反方二辩: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说上网可以查资料,但是中学生上网就是查资料吗?同时对方把"上网"等同于"网上教育"这不明摆着偷换命题吗?那么你对许多中学生网上聊天、搜寻色情信息,作如何解释呢?这就是所谓的"教育"吗?

下面我将系统地陈述中学生上网所造成的种种弊端:

第一、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经常上网获取那些零散和不系统的知识,不但不会提高中学生的能力,反而会比以往退化,而且还有不少中学生,因为无法处理过量的信息而患上"信息焦虑"等精神病。此外,据英国的米德塞克斯大学的蒂姆莱贝教授统计,网上非学习信息有47%与色情暴力有关,一旦学生接触到这些信息,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第二、由于网络对中学生具有无限吸引力,所以导致很大一部分中学生沉溺于网络,从而患上"网络上瘾症"、"网络疏离症"等新型的精神性疾病,这些网虫们不要家人不要同学,脱离现实生活,完全是一群有着程序化思维的类机器人。

第三、网络传播诱发中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冲突,由于网上传播的大多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信息为主,这往往与接触这些信息的中学生脑中积淀的中国文化产生冲击,严重的会形成另一种殖民主义。

第四、网络语言的大量使用弱化中学生的民族文化素质。网络上以英语的使用率和内容为最多,分别为84%和90%,网上的错别字、病句随处可见,中学生长期与这种语言环境接触,不能不令人担忧。

最后,我提醒对方辩友不要对大量事实听而不闻。

主席:大家可以看到在刚才的规范发言中,双方辩手可以说是胸有成竹,志在必得。请接下来我们将进入考验个人应辩能力的盘问阶段,请大家领略一下辩手的锋芒与锐智。除反方三辩的时间有限制外,其他队员用时均为1分钟,先请反方三辩提问,时间为20秒。

盘问阶段

反方三辩:刚才对方辩友举了我校网站的例子,可是附中网校里有许多信息垃圾,这也是前不久两代会中校领导指出的。现在我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解决中学生自制性差的天性与网络的三大问题呢?

正方三辩:请对方辩友注意,任何新生事物在它开始阶段部分都必不可少带来一些弊端,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事物它们发展的前景和总的趋势,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承认在信息时代网络是一种重要的工具请正面回答是或不是。谢谢!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刚才或许没听清楚,在一辩陈词中我已指出网络是一种重要的通讯手段,还指出网络的三大问题,这就说明了中学生上网弊大利,难道对方辩友没有理解吗?请问对方辩友,在网上这种虚拟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往往带着一个假面具,这与水中月、镜中花有什么区别?请正面回答!

正方一辩:在网上交往真的没意义了吗?那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上网呢?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中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的话,那么国家怎么会把上网这个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呢?

反方二辩:我想首先指出,目前国家并没有把上网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还有如果真像对方辩友所说的话,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禁止中学生进入地下网吧呢?再请教对方辩友,在中学生上网利和弊兼有的情况下,你是如何判断利大于弊呢?

正方二辩:我认为利是主流,弊只是在网络刚刚产生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弊端,刚才的一辩三辩已经反复强调,可见了对方辩友没有理解。请问对方三辩,学以致用,电脑上网作为一门课程是否需要学以致用,是否要把上网知识付诸于实践?

反方三辩:是要付诸实践,但我们所说的上网并不是指所有的人。我们的前提是中学生,中学生的天性是判断力和自制力比较差,对网上的信息垃圾它们能够正确处理吗?刚才对方辩友无法回答判断利弊大小标准,我现在告诉大家,首先我们从数量上判断,网络三大问题与其方便性和快捷性相比是三弊一利,难道对方辩友还要说利大于弊吗?其次,从质上说,中学生自制力、判断力差的天性弱点与网络三大问题是不可调和的固有矛盾。所以我方再次强调,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谢谢!

主席:看来双方都是能言善辩,接下来在自由辩论阶段大家将会欣喜到更为惊心动魄的较量。双方必须交替发言各队累计用时为4分钟。先请正方发言:

自由辩论阶段

正方:对方辩友始终没有弄清楚中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家长的管束,这难道还不能避免哪些弊端吗?

反方:刚才对方辩友说中学生在学校是受教育,那么他们是否真的对网上信息有正确的判断力呢?今天中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刚刚播出一条新闻,说的是在河南商丘刚破获的一起叫"少妇美女"色情网站的报道;其中每天访问该网站的有5700人左右,而其中50% 以上是中学生。难道这就是对方辩友所说的"判断力"吗?

正方:对方辩友犯了一个以偏概全的毛病。访问该网站的5700人中有50%以上是中学生,这样只有2500多人与访问色情网站,而全国中学生又有多少人呢?这样我们就可以否认中学生上网的所有好处吗?

反方:对方辩友要知道我们只是了解一部分的材料,还有许许多多的色情网站没有查出来!

正方: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一则材料,在杭州有个93%的中学生能够控制住自己,不去看那些不健康的网站。

反方:对方辩友刚才强调中学生在家里受家长的管束,但是网虫们由于家里过于敏感的经济控制,网虫们就欣然的前往地下网站,到了地下网站那还有谁来约束呢?

正方:难道网虫们吃喝拉撒都在地下网站吗?他们最终还要回到家和学校吗?

反方:错了!上个学期我们学校的《求索》杂志相信大家都忘了,大家应当记得暗访那些地下网吧,噢!就在这里(拿起《求索》杂志),那些老板就是供他们吃,供他们喝,甚至在网吧里住下来,好几天不回家呀!

正方:请对方辩友注意,这些网吧不是我们提倡的正确的上网方式,这是属于国家法律规范问题。谢谢!

反方:我要向对方辩友指出的是网络的开放性,无疆域性,导致法律都难以奏效,而网上法律又难以界定,所以用法律去解决网络的这些弊端是令人怀疑的。

正方: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网络的无疆域性是在选址上的,它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谢谢!

反方:可是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个国家法律能够正确约束网站。每一年网络上的犯罪率是以40%的速度增加,而每一年的破案率还不到19%。

正方: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所说的网上犯罪是否指中学生犯罪呢?

反方:对方辩友要知道,目前为止大多数的高水平黑客都是求知望强,而电脑水平高超,但内心已变质的中学生。

正方:对方辩友应该承认上网可以受到教育吧。而且我方未不否认网上有可能受到其他污染,但是我们讲的是利大于弊嘛!

反方:对方辩友刚才谈到中学生上网是一种趋势。但是难道一种趋势都是合情合理的吗?比如当今一些国家犯罪感呈上升趋势,这能够说犯罪率上升是利大于弊吗?

正方:对方辩友,难道你们要等到网络都发展成熟,等你们入土的前一天才开始学上网的吗?

反方:我们并没说上网没有利呀!

正方:我们恰恰强调的是上网利大于弊嘛?

反方:是有利也有弊,但我们辩论的前提是中学生上网,中学生的天性与网络的三大问题已经说过它们之间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所以……(反方时间到)

正方:对方辩友注意,中学生上网在现阶段,主要是把网络作为学习工具与通讯工具,而弊端只是旁枝末节的关系。

正方: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学校、家长对于中学生的教育,可对方辩友就是置若罔闻呀!(正方时间到)

主席:谢谢各位辩手,刚才的自由辩论,可是针尖对麦芒。接下来我们来听听双方四辩是如何来总结陈词的。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对方辩友罗列了大量的例子,不惜夸大其词地说中学生上网如何好,如何好!可对中学生上网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轻描淡写,甚至像蜘蛛网一样轻轻的抹去!这种不尊重事实,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或者说一叶障目的态度,的确无法令人恭维!同时,对今天辩论的主体--中学生的特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要知道人贵自知之呀!而更为关键的是今天对方对这个"利弊"大小的比较始终没有一个标准,那你们的立论从何而来呢?

今天,我们本着对自己作为中学生,对自己健康成长的追求来同对方一起探讨这个充满主观意想的话题。无论是利大弊也好,还是弊大利也好,我们的最终目的难道不是趋利避害吗?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进而设法解决问题是我方今天立场的根本出发点。下面我再一次我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只有认识到目前网络的三大问题,我们才能去追求让网络成为一方净土。法律制裁的无奈、道德规范的苍白技术限制的落后无不令有识之士的内心感到忧虑和不安。看看那些地下网吧,看看那些中学生浏览的网页界面,真可?quot;色情与垃圾齐飞,虚假共暴力一色"。桩桩事实告诉我们,中学生上网不加以控制的话,怎么让社会相信我们是祖国美好的未来呢?

第二、只有认识到中学生是一群特殊的群体,才能正视现实和问题,我们从不奢望每个上网的中学生会成为先知先觉和贤者、圣人,而从他律走向自律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只有万能的"上帝"才可能派出无数的"天使"下凡对每个上网的中学生说:"嘿,伙计,此物非礼勿视。"可事实又告诉我们中学生往往会出于好奇或冲动,刻意去寻找一些色情,努力信息进而引发诸如性犯罪等社会问题。此时此刻对方辩友猜猜上帝会怎么想?他只会说:"Sorry!不是我的心太软,只是我很无奈。"

第三、只有认识到中学生上网弊大利,才能调动社会的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我们是五月的花朵,但花朵有被害虫侵蚀的时候,只有摆脱网络的束缚才能用青春拥抱时代,我们是初升的太阳,但太阳也有被乌云蒙敝的时候,只有该下网时就下网,才能用生命点燃未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们有一个梦想:在新世纪的一个清晨,当我向度尽劫波的人类精神家园投去最后一瞥时,我们广大中学生正以新面貌新状态,迎接新挑战!谢谢!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谢谢主席!对方辩友、老师、同学大家好!首先,我想针对对方辩词做一些分析。不可否认,对方辩词精彩睿智,但真理不是修饰而成的,对方辩词中的漏洞依旧清晰可见:刚才对方辩友指出一部分学生上网是为了浏览一些不健康网站或进行犯罪行为。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不妨作些大胆假设。如果没有网络,那些缺乏自制能力的中学生难道不会阅读一些不健康的书籍或从事其他犯罪吗?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心态问题而不是网络本质问题。其次,我想针对此次辩题做如下分析:

一、关于中学生,是指13-19周岁在校学生。这类人群有以下特点:①他们年龄注定他们将成为明天的建设者,他们肩上担负的是托起未来的重任。他们的任务是跟上时代的脚步。及时掌握科学技术;②中学生的年龄也使他们对新生事物既充满好奇,又缺乏自制力;③因此,他们的生活离不开老师、家长的领导,他们的世界时时处处受到来自社会、学校、家庭的保护。

二、关于上网。什么是网络呢?网络是指信息处理应孕而生的一种集学习、通讯及适当时候放松的娱乐工具。而它又不是一种普通的工具,它有着其他事物所不可替代的优势:1、可以打破时空界限,使人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进行相互交流,可使信息处理更系统,全面;2、使信息流通更及时、便捷,所以教育选择了上网,世界选择上网。这是一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人才竞争成为世界竞争的主流,教育在千呼万唤中面临改革。而网络的出现,无疑成了教育改革的好帮手。面对网络这个五彩缤纷的空间,我们可以轻松自由地听名师讲座,可以身临其境地畅游奇妙太空,我们学习不再仅限于书本,我们也逐渐拥有了科学素质。

当然,我方也不否认网络存在弊端。因为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利有弊,但正如我方辩友所证明的,如果人们更广泛接触到的是事物有利的一面,我们又怎能说是弊大于利呢?这就像吃鱼一样,我们有时会被鱼刺卡住喉咙,但我们能仅因为这几根骨头就说吃?quot;弊大于利"吗?不行。因为鱼刺卡喉咙只是偶尔,如果小心,安全可以避免;但只要我们吃鱼,就一定能得到营养。中学生上网也一样;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也有信心地说: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谢谢!

我们班开辩论会,主题是网络利与弊,我们是正方(利大于弊)请给我一些对反方提问的问题。

正方一辩:

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对方辩友进行一次思想的碰撞与交流。网络日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中学生也不例外,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我方认为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是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正是学习的最佳时机,网络可以打开中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上网可以及时了解时事新闻,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对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上网可以充实头脑,只要留心就可以学到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网络的远程教育会给中学生带来无穷的益处。学生可以在一个个内容丰富、名师坐堂的网站中任意翱翔,如果上了网,网上各种试卷和典型题目应有尽有,学生就可以任意选择。鼠标一点,大千世界便尽收眼底。 所以网络对中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都有利。

第二、中学生处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他们喜欢交朋友,渴望友情,网络就为中学生打开一扇门,让中学生很容易就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古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梦想今天通过网络实现了,我们可以在网上认识天南地北的朋友,甚至是外国朋友,极大拓展了我们的交际面,让我们的朋友遍天下。还有利于中学生了解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过去孩子要和外界接触,会受到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现在在网上,完全没有了地域、背景等约束,可以找到志趣相投的朋友。

第三、中学生喜欢创新,喜欢独树一帜,网络就可以促进中学生个性化的发展。“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中学生可以在各个BBS里张贴自己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和见解,在与别人的辩论中学会辩证的看问题。中学生上网也可以提高自己某项业余爱好的水平,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写博客,传照片,制作flash,编辑视频,都成为一些中学生的爱好,把自己的创意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在学校读的是统一的教材,考的是一样的试卷,但我们中学生是有差异的,网络恰恰弥补了这种不足。在网上,你可以了解你喜欢的信息,学习你喜欢的内容,满足了中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今天我们在网络上获得的知识,就是明天的创造力。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反方一辩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夸夸其谈,列举了网络的种种好处,我方并不否认网络对中学生有利的存在,但是有利就证明利大于弊了么?吸烟可以提神,难道就说吸烟对人体利大于弊么?今天的辩题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方就先从中学生身心特点上来进行分析:

中学生指所有如我们一样坐在中学课堂里的学生朋友们,在我国一般是从13岁到18岁的未成年人。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中学生身体尚未发育成熟,长时间的上网会影响身体发育,视力下降,脊柱扭曲,身体发胖等问题随之而来。近几年中学生近视率不断攀升,网络“功不可没”。而因为上网时常常注意力高度集中,废寝忘食,导致猝死的消息也时有耳闻,这样的例子还不够触目惊心,还不够发人深省么?对方辩友怎么还会认为利大于弊呢?

其次,中学生心理不够成熟,自制力不强,而面对网络强大的娱乐功能,很多学生上网成瘾,深陷其中。据有些专家调查表明,青少年上网时间普遍偏长。30.1%的调查对象有经常上网的习惯,82.5%的调查对象拥有自己可以上网的电脑。调查中,当问到最长的一次上网时间时,回答9小时的竟占31.8%,5-8小时的占25.9%。同时,中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还不强,网上还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中学生容易误入迷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为没钱上网而去偷去抢甚至去杀人的新闻相信对方辩友也听过吧?怎么还能说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呢?

再次,中学生社会阅历不多,网上陷阱又无处不在。中学生在网上被诈骗,被伤害,甚至因为会见网友而被拐卖,杀害的例子也不少,对方辩友怎么还忍心鼓励青少年上网呢,将青少年置于危险之中呢?

最后,中学生的身份决定了读书学习是我们的天职,通过网络当然也可以学习,甚至如对方辩友所说有很大优势,可是网络娱乐功能的诱惑对中学生更强大,往往使我们偏离方向。学生上网究竟在做什么?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不完全统计,以学习为主要目的上网的中学生,美国占总数的20%,英国为15%,中国仅仅为2%。这惊人的对比,还不能说明问题么?

网络对中学生可以带来很多好处,但是并不意味着真的带来了那么多好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请对方辩友擦亮眼睛,看看现实吧,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沉迷网络而不能自拔,又有多少同学因为上网而成绩下降,又有多少同学因为上网导致近视。所以,我方观点是上网对中学生弊大于利。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大谈特谈中学生的身心特点,我方一辩所说的求知欲强,创造性强不也是中学生的特点么?现在我来批驳一下对方的观点。

首先,对方说中学生心智不够成熟,自制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差。对方辩友也说了,在我国中学生一般是在13—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他们不是婴幼儿,已经有了一定分辨是非和自制自控的能力,并不像对方辩友想象的那么无知,那么容易上当受骗。退一步说,我们分辨是非的能力不正是在分辨是非中培养出来的么?如果为了保护中学生,只给中学生看到真善美,从来接触不到假恶丑,他们怎么能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当他们有一天走向社会,又怎么能应付现实社会中的各种陷阱和复杂的人际关系?在无菌温室里长大的孩子,怎么有能力面对现实的风雨?反倒是网络,给了我们一个虚拟的空间让我们有机会提前认识社会而不会造成太大伤害,可以这样说,网络世界里,我们可以进行人生的彩排。

其次,我们不要就中学生的问题谈中学生,我们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发展,今天中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办公都离不开网络,我们的教室里不也是如此么?今天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使用网络的人。如果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那我们中学生就应该像远离毒品似地远离网络,那我们怎么能适应将来的社会?使用网络已经不简单的是为了学习和娱乐,还是我们生存的技能。

再次,我们应该站在历史的高度,把中学生上网问题放到时代背景下。我们来看看当今时代的特点。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没有信息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中学生如果今天不会使用网络,就必然会被淘汰,邓小平不就指示过“要从娃娃抓起”么?中学生不可能也不可以离开网络,难道对方还能说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么?难道我们要和时代背道而驰么?

所以,对方只看到中学生不成熟而看不到中学生在成长,只看到网络阴暗面而忽视社会趋势,才会得到如此错误的结论阿。

反方二辩

对方说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但也承认中学生分辨能力比较差,那岂不就像一个饥饿的孩子一样,把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填,不管能不能吃,是不是毒药,这是何等的危险。刚才我方一辩已经从中学生的特点进行了阐述,现在再由我来比较一下利与弊的大小。

首先,对方一辩说网络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我方一辩的数据充分证明了中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是娱乐,主要的上网时间也是在娱乐,学习不过是偶尔为之。网络搜索固然快捷,但是我们往往要在千万条相关信息中找到真正自己想要的信息,不也浪费了大量时间么?更何况,还有很多同学上网找作业答案,用网络代替了自己的思考,这怎么会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呢?

其次,对方辩友说网络拓展了中学生交际面,这话不假,但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中学生的网友遍天下,但和身边家长老师同学的关系却日渐疏远了。有多少中学生为了上网和父母矛盾重重;有多少中学生在网上滔滔不绝,在生活中沉默寡言呢?又有多少中学生宁愿和天南地北的陌生人说知心话而忽略了父母和老师?网络也许拉近了我们和陌生人的距离,但却疏远了中学生和身边亲人的关系,孰轻孰重,不言自明了吧。何况因为轻信网友,上当受骗的例子也比比皆是,网络如此危险,对方的怎么会认为利大于弊么?

再次,网络固然满足了一些人的个性化发展,但是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开放性也可以把人内心的丑恶诱发出来,将人性中的假恶丑放大到极致。偷菜游戏的流行,暴力游戏的盛行,不都是因为满足了一些人内心的黑暗么?有很多中学生认为网上说假话不算不诚实,有很多中学生在现实中文质彬彬,在网络上假话脏话连篇,这也是中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么?这只会造成中学生的人格分裂啊。还有很多为了显示自己的技术水平而做黑客,走上犯罪道路,这些惨痛的事实还不足以证明网络对中学生弊大于利么?

所以,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一些东西同时,也在夺去我们一些更重要的东西,总起来说,中学生上网还是弊大于利。

正方三辩:

对方辩友一直在谈网络的弊端,我们也来谈谈弊端。我一直在认真地倾听对方的发言,发现对方提到的网络弊端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网络上有,现实社会中也有的,比如诈骗,比如谣言,比如假冒伪劣。这类弊端并不是有了网络之后才有的,也就不是网络带来的,当然不能归罪于网络。否则,什么东西都可以弊大于利,如果有人用菜刀去杀人,就说是菜刀的存在弊大于利,未免太不公平了吧。网络只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如果社会上乱象丛生,网络里就不可能是一方净土。所以与其归罪于网络,不如好好考虑一下如何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类则是由于过度滥用网络而导致的问题。比如对方辩友提到的上网成瘾,网上网下人格分裂等问题,首先,这也不是网络的罪过,而是使用者对自己缺乏自制力。比如有中学生浏览不良网站,就说网络弊大于利,但如果没有网络,自制力差的人难道不会看一些不良的书籍么?难道因为有这样的书籍存在,我们就能说书籍对中学生弊大于利么?其次,网络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人们也要经历一个适应的过程。随着网络的发展完善,人们的逐渐适应,这些弊端都能得到解决。不能因为有人坐汽车晕车,就说汽车是个坏东西,要求别人也不要坐汽车,岂不太可笑了?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人不会善用网络就说网络是个坏东西,大家都不要上了吧。

可见,多方所谈的网络的诸多弊端其实罪不在网络,而是人们将责任推卸个网络,如果这样荒唐的逻辑也能成立,那我们人类就没有罪犯了。贪污犯可以说,是金钱诱惑我的,把金钱抓起来吧。杀人犯可以说:致人死命的是那把刀子而不是我,请判处刀子死刑。那我们还要法律干嘛?

反方三辩

我们当然不是要把使用者的责任推卸给网络,而是要认真分析网络对中学生的不利影响,才能趋利避害,避免导致恶果。对方三辩分析似乎头头是道,但我方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诈骗和假冒伪劣现实社会也存在,但是网络却给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带来了便利。网络使这种违法犯罪更容易,成本更低,打击起来更难,受害者更广泛这是不争的事实吧。今天,制作一个钓鱼网站只是几块钱的成本,却可以使成千上万个用户上当受骗。一个网络木马,就可能危害数以万计的网银用户,这难道不正是对方所说的网络的便捷导致的么?这种违法犯罪危害的扩大,难道不是网络导致的么?

其次,对方说网络成瘾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使用者自己,看似有理,但仔细推理又不对了,按照对方的逻辑,那任何东西都是利大于弊的。鸦片能治病也能致命,就看使用者自己把握,那就能说鸦片对人利大于弊么?火能做饭也能导致灾难,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告诫小孩子不要玩火?如果一个东西有很大危险,我们不会让未成年人使用的。在任何国家,未成年人都不能考驾照;即使可以合法拥有枪支的国家,未成年人也不能拥有枪支,不是同样的道理么?别忘了今天我们讨论的对象是中学生,是缺乏自制力和分辨力的未成年人啊。

我倒想反问对方辩友,你们说只有网络特有的危害才能算网络的危害,那老鼠和蚊子都能传染疾病,是不是因为不是它们特有的,就可以说它们就没有危害了?再说,网络病毒是不是网络所特有的,是不是有了网络之后才有的,那你怎么解释这种网络弊端的存在呢?

自由辩论

正:网络病毒是网络特有的现象,但也是不法分子制造的啊,要不我们为什么要审判制造者而不是审判病毒呢?我想问一下反方辩友,吃鱼可能被卡住,是不是因此大家都不要吃鱼了?

反:正因为吃鱼有被卡的危险,我们才不会放心让孩子自己吃鱼啊,才要加以帮助么?别忘了我们讨论的主体是中学生啊。

正:还有哪个中学生吃鱼需要父母喂的么?中学生不是白痴,是有分辨是非能力的啊。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吃的都是被父母挑干净刺的鱼肉,他是不会被卡,但什么时候才学会吃鱼呢?

反:鱼中只有鱼刺,可网络就复杂多了,网络游戏是温柔的陷阱,让中学生乐在其中而不能自拔,网络诈骗让成年人都防不胜防,你怎么能要求中学生能明察秋毫呢?

正:按对方逻辑,既然成年人也不能防范网络诈骗,那成年人也不该上网,既然现实社会中也有诈骗,那我们都不要活了,去另一个世界多清净啊!

反:我方说网络存在诈骗是要大家提高警惕,我们说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也不是要禁止中学生上网,而是要加以管理和限制,对方不要曲解我方观点。国家不就立法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了么?

正:国家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但并没禁止中学生上网,而且还专门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对方又怎么解释?过度使用网络会给中学生带来伤害,那是使用者的责任,一些同学上课坐姿不正也会导致近视和脊柱扭曲,难道就能证明中学生上课也是弊大于利的么?对方怎么就看不到上课带来的利呢,对方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阿

反:中学生过度使用网络不正是由于中学生自制力不强所导致的么,这不正是我方要证明的观点么?对方侃侃而谈,说的都是网络利大于弊,可我们要讨论的是中学生上网的问题阿,请对方不要跑题。

正:如果网络利大于弊,怎么对中学生就弊大于利了呢?对方能不能举出对成年人有利而对未成年人不利的例子来么?

反:中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他和成年人在身心上有不同的特点,我方一辩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对方辩友是没听懂呢还是没听懂呢?

正:那我方二辩不是已经回应了这个问题么,我看是对方没理解吧。再请问了,如果因为担心牛奶中含三聚氢胺而不喝牛奶,因为担心地沟油而不吃菜,因为担心馒头可能被染色而不吃馒头,那我们只有绝食而亡了。我们怎么可以为一种可能性而放弃营养呢?

反:如果你知道某品牌牛奶含三聚氢胺你还会买么?那我真佩服你的勇气阿。别忘了,是因为我们相信牛奶中没有三聚氰胺时,我们才会购买使用,如果我们确定它有问题,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购买。网络给中学生带来的伤害不是一种可能性,而是实实在在的阿。

正:谁说中学生使用网络就一定带来伤害,就一定会网络成瘾。调查数据显示中学生上网成瘾比例有10%,难道其他90%带来的利反倒可以忽略了么?

反: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的《中国青少年网瘾报告(2009)》显示:目前,我国城市青少年网民中网瘾青少年约占14.1%,人数约为2404.2万。18~23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最高(15.6%),其次为24~29岁的网瘾比例(14.6%)以及13~17岁的网瘾比例(14.3%)。对方说10%是个很小的比例,那你知道我国有多少中学生网民么?10%就意味着成千上万的中学生深受其害,难道这也是可以忽略的么?那我们学校就不要加强安保了,去年校园凶杀案也不过死了几十个中小学生,连中学生的1%都不到,也可以忽略不计了。调查表明:用于聊天、玩游戏、下载娱乐内容的比例高达55.7%。大量的时间花费在上网聊天、玩游戏上,怎么会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呢?

正:我想请问对方同学,你们上过网吗?

反:当然,正因为我们上过网,所以我们才切身体会到网络给中学生造成多大的危害

正:看来对方辩友一定是网络娱乐版的爱好者,至少在各大官方网站上都有这样一句话,你上网的时候一定看到过:未成年人上网,要有监护人陪同。

反:是呀,在每一个香烟的烟盒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但却从未听说过有人因为这句话而戒烟了。

反方总结陈词

今天,对方辩友罗列了大量的例子,不惜夸大其词地说中学生上网如何好,如何好!可对中学生上网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轻描淡写,甚至像蜘蛛网一样轻轻的抹去!我方承认网络可以给我们中学生带来很多便利,但是网络可以带来便利并不等于实际带来的好处。罗盘可以指引航向,我们却拿来看风水,火药可以做武器我们却拿来敬鬼神不都是最好的例子么。我们认为弊大于利,也不是要禁止中学生上网,而是强调要对中学上上网加以指导和限制。下面我再一次我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网络不是一方净土,法律制裁的无奈、道德规范的苍白技术限制的落后无不令有识之士的内心感到忧虑和不安。看看那些地下网吧,看看那些中学生浏览的网页界面,真可?色情与垃圾齐飞,虚假共暴力一色"。桩桩事实告诉我们,中学生上网不加以控制的话,怎么让社会相信我们是祖国美好的未来呢?

第二、只有认识到中学生是一群特殊的群体,才能正视现实和问题。普通的中学生没有那么好的自制力,他们对世界充满好奇,却又缺乏分辨能力,所以很容易被网络引上歧途。我们如果不正视这个现实,而让中学生上网放任自流,就是将手枪交给一个孩子,会造成什么后果,可想而知。

第三、只有认识到中学生上网弊大利,才能调动社会的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我们是五月的花朵,但花朵有被害虫侵蚀的时候,只有摆脱网络的束缚才能用青春拥抱时代,我们是初升的太阳,但太阳也有被乌云蒙敝的时候,只有该下网时就下网,才能用生命点燃未来!

网络时代的到来,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中学生应该在家长老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网络,如果我们忽视网络的弊端,就可能使很多中学生失去青春的精彩,沦为网络的努力。所以,再次强调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谢谢!

电脑黑客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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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角度谈网络的利与弊

从联系的角度看是加强了信息之间的传递,网络给人们带来了信息化的社会,但也存在问题,事物是两方面的,在有利的同时也有不利的方面,通过网络的黑客,破坏良好的网络环境,从中盗取利益,不为人道的骗取等等.不过从整体的观念来说还是利大于弊,因为黑客,不法分子是其中的小部分,是不能代表全体网民的,是网络公民的公敌,利用个个击破的方法,打击不法的网络黑客,从而达到量到质的变化,就需要全体的网络公民参与维护互联网的道德环境.

1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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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5 下午 01:46:21

    柱扭曲,身体发胖等问题随之而来。近几年中学生近视率不断攀升,网络“功不可没”。而因为上网时常常注意力高度集中,废寝忘食,导致猝死的消息也时有耳闻,这样的例子还不够触目惊心,还不够发人深省么?对方辩友怎么还会认为利大于弊呢?其次,中学生心理不够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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