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纪委通话记录(渝中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渝中纪委通话记录(渝中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只有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纪委会立案吗

不会   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只能作为间接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139 5 2022-09-26 入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