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纪委通话记录(渝中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只有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纪委会立案吗
不会 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只能作为间接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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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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